为充分发挥集体在研究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,根据《长安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和有关通知精神,经集体申报、各学院推荐、学校公开答辩,最终全校共有15个集体获得“优秀研究生集体”荣誉称号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17年5月25日--6月1日。公示期间,广大师生如异议,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工作部反映。联系电话:82334321,62630017,邮箱:xgbygb@chd.edu.cn。